为充分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县丽川**(二期)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内容进行公示。
一、项目名称
**县丽川**(二期)项目
二、项目地址
**县独**东面
三、公示时间
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15日(7个工作日)
四、调整内容(具体详见附件调整申请说明)
1.对已建成的1号楼由原来的天地楼调整为一梯两户的6层住宅楼。
2.在3号楼中间设计一个北大门,并对北大门两侧户型改为复式户型**层户型。
3.将原规划未建设区域的13#、15#、16#、17#、18#、19#、20#、21#栋3层住宅调整为建设两排17层住宅,户型为两梯两户平层户型,高度由17.50米调整为52.75米(屋面层),该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建筑高度≤24米,该地块控制性规划建筑限高为≤60米。
4.调整建筑外立面色彩:对未建部分由原来的青灰色为主、白色为辅调整为以米白色为主、灰色为辅的色调。
5.对3#、5#、6#、7#、8#、9#、10#、11#、12#、22#建筑一楼商业调整为住宅以及将22号楼一层架空通道调整为住宅。
调整后,总建筑面积由43359.63㎡变为63239.20㎡;容积率由1.35变为1.93;建筑密度由37.80%变为31.77%;绿地率由25.59%变为25.02%;建筑限高由≤24米调整为≤55米。
五、公示地点
1.****微信公众号。
2.****政府网。
3.**县丽川**(二期)项目现场。
该项目设计方案调整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公众如有意见,请将意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通讯方式)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我局建设用地****办公室。公示期满无人提出异议的,我局将按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联系地址:**县天桃路76号****办公楼六楼建设用地****办公室(邮编:532800)
联系电话:0771-****522
六、附图
1.**县丽川**(二期)项目优化调整申请说明
2.**县丽川**(二期)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相关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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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7日
附件1“**丽川**(二期)”项目优化调整申请说明.docx
附件2**县丽川**(二期)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相关图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