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土地复垦条例》、《**省临时用地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验收要求,对引江济淮工程(**段)**市C003标弃渣场临时用地复垦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引江济淮工程(**段)**市C003标弃渣场****人民政府承担复垦任务。完成复垦后经孔城自验合格,提出验收申请。2025年5月4日,****政府****规划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林业局、****分局****中心等部门组成临时用地复垦验收组,对引江济淮工程(**段)**市C003标弃渣场临时用地复垦情况进行验收,孔城镇复东村、桐溪村以及群众代表参加了验收。验收组听取了孔城镇对临时用地复垦工程完成情况的汇报,通过现场踏勘、查看验收材料、群众座谈等形式,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概况
该临时用地为引江济淮工程(**段)**市C003标建设申请的临时用地,主要用途为导流明渠、弃渣场。位于孔城镇复东村、桐溪村。****规划局2020年12月30日批准《关于引江济淮工程(**段)**市C003标弃渣场办理临时用地的批复》(桐自然资规函〔2020〕423号)批准面积2876.409亩(191.7606公顷),用地期限自审批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止,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两年。
项目建设单位:****
复垦方案编制单位:****集团****研究院上****集团****公司
复垦单位:****政府
复垦施工单位:****
桐****公司
二、复垦情况
临时用地使用完成后,********政府代为复垦,****政府组织实施。复垦时,对部分弃土进行外运、地块平整压实,完成表土平整翻耕,完成复垦总面积2876.409亩(191.7606公顷),其中复垦耕地2620.809亩。经第三方检测土壤无污染。
三、验收结论意见
验收组经现场踏勘及对提交的材料审查,原则同意临时用地复垦后的耕地通过验收,验收意见如下:
1、对部分区域出现的碎石进行清理,进行土壤培肥,逐步提高地力。
2、****政府计划安排,尽快启动2024年**市孔城镇复东、桐溪村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配套未实施到位的农田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等工程。切实满足耕地耕种需要,落实复垦方案的要求。
3、孔城镇要开展保水测试,并做好相关保水措施。
四、公示时间
2025年5月7日—6月7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向****规划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6-****516
****规划局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