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兴城市税务局机关楼南侧栅栏安装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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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机关楼南侧栅栏安装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比选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0日14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机关楼南侧栅栏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10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00,000.00元

采购需求:外墙围栏采购及安装。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凡是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同时满足本项目对供应商资质要求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获取比选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07日08时30分至2025年05月13日16时0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大街29-11-9)

、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0日14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会议室(**市**区**大街29-11-9)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5月20日14点00分(**时间)

地点:****会议室(**市**区**大街29-11-9)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比选文件时须使用电子邮箱递交以下电子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供应商需对上述所有材料进行扫描并形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163.com),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并致电确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路11号

联系方式:0429-****0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大街29-11-9

联系方式:0429-****341

邮箱地址:****@163.com

开 户 行:****银行****支行

账户名称:****

账 号:2100 1740 1080 5250 44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静

电 话:0429-****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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