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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对采油一厂油砂山运维组计注十七站原油储罐隐患治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采油一厂油砂山运维组计注十七站原油储罐隐患治理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青****油田北部计注17站东侧
建设内容:拆除已建500m3钢制拱顶应急储罐1座、300m3钢制拱顶应急储罐1座、罐区防火堤95.08m,拆除罐区基础、内部相关管道及附属设施等;拆除实体围墙、挡土墙、内部道路等;**实体围墙、挡土墙、内部道路等;**2座钢制拱顶应急储罐及基础,单罐容积500m3;**罐区防火堤、隔堤、踏步等辅助结构设施;**及更换站内相关管线;同期建设配套的仪表、电气等内容。本项目站场自原有东厂界向东侧外扩26.51m,外扩区****油田采油一厂工矿用地,不新增采油一厂工矿用地面积。东侧、北侧及南侧**实体围墙与站场原有围墙相接,外扩区域总占地面积约1827.61m2。实际总投资43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5万元,占实际总投资14.3%。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公示时间:2025年5月7日-2025年6月5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89****5600
电子邮箱:liudongqh@petroch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