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鑫源社区公租房12#楼改造提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4月24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5月07日
6、评审地址:**省**市**区望春门街与**路交叉口元华国际城市公寓3楼评标室
二、成交情况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龙鳞路一街坊5幢4-501
成交价:****800.00元
变更签证优惠率:0.27%
项目经理:胡汉斯 二级注册建筑师 豫241****30282
工期: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下发开工令为准)
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其中防水部分5年。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东辉(组长)、白明露、马江江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收费标准的七折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是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县白沙镇产业集聚区东园1号
联 系 人:贾先生
联系方式:0379-****50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办事处立奇大厦A区11楼1119室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0379-****1829
电子邮箱:****@163.com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县****公司
监管部门联系人:亓先生
联系方式:155****1146
2025年05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