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 项目名称: | **市**区红专路121号金成中苑3号楼2单元1-6层中户房产转让 | 项目编号: | **** |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5-05-07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5-05-21 |
| 资产转让方式 : | 单个转让 | ||
标的信息
| 标的名称: | **市**区红专路121号金成中苑3号楼2单元2层中户房产 | ||
| 评估价值: | 56.53万元 | 评估机构: | **中企华****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中企华评报字(2024)第 6355-02 号 | 评估基准日: | 2024-04-30 |
| 核准(备案)机构: | ****集团****公司(备案) | 核准(备案)日期 : | 2025-03-20 |
| 核准(备案)号 : | |||
| 所有权人 | ****公司****公司 | 房产证号 | 郑房权证字第****013729号 |
| 证书编号 | 不动产单元号 | ||
| 建筑面积(㎡) | 68 | 房产坐落 | **市**区红专路121号院3号楼 |
| 套内面积(㎡) | 63.15 | 权利类型 | |
| 权利性质 | 设计用途 | 成套住宅 | |
| 房屋结构 | 混合 | 使用期限 | 2069年3月31日 |
| 房屋户型 | 一室两厅 | 房屋总层数 | 7 |
| 所在层数 | 2 | 房屋朝向 | |
| 装修情况 | 配备电梯 | ||
| 附属设备 | |||
| 标的说明 | 房产为现状转让,现为出租状态,租期至2026年4月30日。房产没有办理单独房产证和土地证,只有所在3号楼的房产和土地大证,证载权利人名称未办理过户更名至委托人名下。标的面积是委托****公司出具的测绘报告据实填报仅供参考,****管理部门实际确认产权证面积为准,如新的权证所登记的面积与转让面积不一致,不影响成交价,受让方不得因面积出入向产权人和交易机构要求退款交易款及经济补偿。 | ||
| 重大事项揭示: | |||
|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1)本次转让标的按现状进行转让,资产清单、资料等仅供参考,资产数量、状况等以现场实际状况为准。产权面积****管理部门最终确权为准,如有误差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金额。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结构、权证过户、租赁情况、转让标的接收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一经递交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现状、法律状态、存在的瑕疵和其他相关情况,认可产权交易合同模板中的所有内容,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方面的瑕疵、不知悉产权交易合同中的内容等问题为由拒付成交价款或拒绝进行资产交接、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否则视为违约。交易中心对转让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相关交易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交易环节税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其他在办理相关手续时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测绘费、代办费、权属登记费、公共维修基金等)由受让方承担。 3)标的变更过户由受让方负责,未能办理产权证和未能办理产权变更过户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政府批准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标的属于转让方多次划转资产,房产没有办理单独房产证和土地证,只有所在3号楼的房产和土地大证,且未进行过户更名至转让方名下。交易标的可能涉及办理多次过户的情况。若交易标的发生多次过户后才能实现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情况时,各过户环节发生的相关税、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等全部由买受人承担。转让方、交易机构不负责办理交易标的权属变更手续,也不承担因无法办理相关手续所带来的风险及损失。由交易标的无法办理相关权属变更手续产生的风险及损失、费用等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因历史沿革原因,交易标的原始文件资料手续不完善或存在缺失(包括但不限于无房产证、无取得房产和土地的相关批复文件和票据、资产划转后未进行过户更名、因历史原因导致资产名称登记有误等)。由于此类资产权属变更手续办理非常复杂,导致权属变更周期长,或有无法办理过户的情况发生,转让方、交易机构不对交易标的能否办理过户和过户时间作出承诺,由此产生的风险及损失、费用等全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知悉并承担交易标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无法过户、无法办理相关手续等风险,买受人不得向委托人、交易机构提任何形式的追索,因上述情况而提出的退款事宜,将不予办理。 4)标的面积是转让****公司出具的测绘报告据实填报仅供参考,****管理部门实际确认产权证面积为准,如新的权证所登记的面积与转让面积不一致,不影响成交价,受让方不得因面积出入向产权人和交易机构要求退款交易款及经济补偿。 5)标的前期欠费(包括但不限于如水费、电费、暖气费、物业费等)情况不详,请受让方自行了解,如有欠费由受让方承担。 6)转让方、交易机构不对建筑物的基础和附属设施使用的安全性做任何保证,受让方应自行了解标的现状、并承担相关风险。交易标的中现有的家具、电器及其它可移动设施设备等不在交易范围内。 7)意向受让方受让标的资产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和购房条件,且不违背中国境内的房地产政策,如因不符合前述约定导致产权不能过户或本次交易无效的,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8)该房产目前存在租赁,租赁期限至2026年4月30日。受让方应按原合同保证租赁方租赁期间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将剩余租金按天扣除所交税费(增值税及附加、印花税、房产土地使用税等)后转交受让方,由受让方自行与承租方进行交接。房产移交后,受让方不得在租赁期间在房产周边张贴、悬挂有关招租、出租、出售等内容的广告、条幅等,影响租赁**常使用。 9)房产地址:**市**区红专路121号金成中苑3号楼2单元;联系人/联系方式:张忠平/139****4548 10)交易标的涉及租赁情况,受让方应按原合同保证租赁方租赁期间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将剩余租金按天扣除所交税费(增值税及附加、印花税、房产土地使用税等)后转交受让方,由受让方自行与承租方进行交接。房产移交后,受让方不得在租赁期间在房产周边张贴、悬挂有关招租、出租、出售等内容的广告、条幅等,影响租赁**常使用。 11)其他详见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4)第6355-0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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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名称: | **** | 法定代表人: | 董清秀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934959F | 企业性质: | 国有企业 |
| 住所: | **市**市西**西**街88号7层** | ||
| 批准单位: | **** | ||
| 批准形式: | 其他 | ||
| 批准文件: | ****关于处置**红专路金成中苑住宅资产的决议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重新挂牌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网络报价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是指信息披露期满后,竞买人****中心的网络竞价系统进行动态递增报价,将报价最高者确定为受让方的竞价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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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受让方应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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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设定: | 保证金金额:335760元 交纳时间:信息公告期内交纳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内容:意向受让方保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平竞买,按规定及时签署成交文书、产权交易合同和按时付清成交款。 处置方式:因意向受让方原因,未按照规定参与竞买、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未按约定时间付清价款或违反其他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情形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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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附件: | 网络竞价操作细则.pdf 人保房产瑕疵声明.pdf 人保房产合同模版.pdf | ||
| 报名手续: | 有意竞买者(包括优先权人),须在公告期内登录系统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提交竞买申请、上传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间****银行到账为准,请使用本人/单位账户)。逾期未提出竞买申请、未上传相关材料和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竞买。 | ||
| 地市联系人: | 荆女士 | 地市联系人电话: | 0398-****168 |
| 地市地址: | **省**市**区**西路商会大厦109 | ||
| 中心联系人: | 吴女士、陈先生 | 中心联系人电话: | 0371-****9038、0371-****9039 |
| 中心地址: | **省**市郑东新区如意西路93号中国****运营中心10楼103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