沽源县2016年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

审批
河北-张家口-沽源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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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05-08

项目名称 **县2016****电站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县黄盖淖镇移民搬**置区边,大苟营村内,九**镇移民搬**置区西北处三李旺村东,九**镇高家地移民搬迁村村内空闲地,窑沟台村村后山坡地.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77315
建设单位 ******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 梁贵霞
联系人 梁贵霞 联系电话 131****0056
项目投资(万元) 3850.5717 环保投资(万元) 4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17-06-30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占地面积266亩,在11个乡镇选择了19个贫困村,每村建设1个300****电站,总装机容量6000千瓦,共20个电站采取单建和多村联建方式,建设在4个村。 (分别包括:黄盖淖镇移民搬**置区南8个电站多村联建;黄盖淖镇大苟营村1个电站单建;小厂窑沟台村村后山坡地1个电站单建;九**高家地移民搬迁村村内空闲地2个电站多村联建。)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是 各类施工机械、场地开挖 、平整与车辆运输产生粉 尘和飘尘等采取定期洒水 、围挡、限制车辆速度、 帆布遮盖等措施后通过以 上措施排放至施工作业区。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运营期生活污水中 的盥洗废水采取用于施工 场区的泼洒抑尘措施后通过以 上措施排放至施工作业区。
其他措施:
施工期、运营期生活污水 中的其它污水采用防渗化 粪池集中收贮,定期清淘 用于农肥。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 拌料、清洗机械和车辆产生的废水采取施工场地设置沉淀池沉淀处理措施后通过通过用于施工机械清洗及 道路洒水抑尘排放至施工作业区。
固废 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弃土、弃石等施工弃渣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施工中产生的弃渣量较少,部分用于回填,剩余用于场地平整、覆土绿化;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填埋,且外运过程中用苫布覆盖,避免沿途遗洒,并按指定路线行驶。本项目运营期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旧电池板以及职工生活垃圾等。废旧电池板,定期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噪声 有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噪声主要为建筑材料、设备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场区地基压实、逆变器及箱变基础挖掘、混凝土浇筑等工程机械产生的噪声,设备吊装、安装产生的噪声。通过禁止高噪声设备夜间作业,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位置,采取局部隔声等措施可减小施工给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运营期光伏组件在运行过程中基本不产生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变压器、逆变器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可达到降噪的目的,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挖掘产生的弃土、弃渣量较少,全部用于场地平整、覆土绿化,可在一定程度上补偿对区域植被的破坏。项目实施后积极实施场内绿化,可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对占地区域生态的影响。施工结束后积极实施场区绿化,以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承诺:******集团****公司 梁贵霞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集团****公司, 梁贵霞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14。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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