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名称 | 蜂巢传动年产30万台驱动电枢项目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港兴路868号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市****公司 |
| 项目概况 | ****成立于2018年08月24日,注册****经济开发区港兴路868号。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传动系统、汽车变速器、汽车零部件、分动器、减速器研发等的加工及制造。驱动电枢是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部件之一,电枢在电机实现机械能与电能相互转换过程中,起关键和枢纽作用的部件。电枢在发电机中的作用是通过受力转动的线圈产生感应电动势,从而发电。在电动机中,通电线圈在磁场中受安培力作用,使其在磁场中转动。因此,驱动电枢不属于发动机。本项目一期及二期项目已全部于2022年5月建成投产,但一直未办理环评及审批手续。****于2021年11月对该蜂巢传动驱动电枢项目(一期)进行了申报备案(备案证号分别为:扬审批备〔2021〕458号,项目代码为:****),为了完善企业环保手续,规范环保管理,本公司于2022年4月对该蜂巢传动驱动电枢项目(二期)进行了申报备案(备案证号为:扬审批备〔2022〕117号,项目代码为:2204-321182-89-03-156954),由于两个项目产品及工艺完全一致,且已全部实施。因此,本报告将二个项目合并申报,总生产能力为年产30万台驱动电枢。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环境影响: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 运营期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预处理后经接管排放口(DW001****处理厂集中深度处理,项目废水接管排放口(DW001)执行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之B级标准相应限值要求;****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之C级标准限值之要求。项目厂界声环境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的排放,确保废气的处理效率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项目废气污染物颗粒物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之相应限值要求。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等过程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以及《**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23〕327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一般工业废弃物的贮存、处置应参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行政审批科固定电话:0511-****5870 通信地址:****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 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14日 |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