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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的公告
****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培育一批高素质农民,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与条件
(一)对象范围
涉农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和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社、农业园区等社会性机构。
(二)条件要求
1.独立法人与培训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财务核算,近三年无不良诚信记录,自愿接受****指导,监督和管理;
2.培育经验与组织能力:熟悉农民培育的特点,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和丰富的农民培育经验,无不良记录;
3.师资与教学条件:拥有稳定的专业培训教师队伍和相应的教学实训条件及必要的食宿条件;
二、遴选程序
(一)申报时间:公示之日起至5月30日
(二)申报材料:申报机构自愿向****报送《**市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资料》(详见附件)及相关佐证资料并装订成册。相关佐证材料包括:(1)申报机构申请文件;(2)申报机构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复印件;(3)近三年承担培育任务文件、制定的培育方案、管理制度,开设的优势专业等;(4)培育师资力量,履行相关师资聘任手续等;(5)课堂教学场所、设施设备、食宿条件等;(6****基地条件等;(7******社提供以上证件的同时,提供**社规模、入社会员数量等证明材料,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供认定文件;(8)其他可以印证其具备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能力的资质材料。
(三)审核评估:****将对申报机构进行资格审核和评估,综合评估其教学能力、组织能力和培训经验等方面。
(四)公示与确定: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入选机构,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培训对象与内容
(一)培训对象:
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如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社、农业企业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骨干);乡村建设治理人才(如村“两委”成员和农民中的热心人、明白人等)专业技能型农村劳动力;社会服务型农业服务人员(从事畜牧、蔬菜、水果、食用菌、中药材等特优产业主体成员);创业创新****大学生、中高职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和退伍军人等)
(二)培训内容:重点围绕现代农业技术、农业经营管理、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村电子商务、农产品质量安全、乡村治理需求等方面开展培训。
四、相关要求
1.确保培训质量:培训机构需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培训,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2.接受监督管理:培训机构需接受****的监督和管理,定期报送培训进展情况和培训成果。
3. 政策支持与补助:****将根据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和效果,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和资金补助。
自愿申报的培育机构需要将申报资料于2025年5月30日前交回****。
联系人:康晶晶
联系电话:0351-****058
附 件:**市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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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