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5月8日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该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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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 1 | ****智慧灌溉成套设备生产线项目 | ******工业园区 | **** | **八思巴****公司 | ㈠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占地面积:34235.73㎡,主要建设3条PE管材生产线、2条滴灌带生产线以及智能云首部组装车间,项目建成后年产8000吨PE管材、1亿米滴灌带以及3000套一体化云首部。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 | 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项目颗粒物废气采取布袋除尘器(去除效率99%)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废气采取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表9以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54-93)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厂房外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要求。 二、水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口各污染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表4三级标准的要求。 三、噪声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实施隔声、减振等各项治理措施后,各厂界预测点的噪声贡献值均不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区标准。 四、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本本项目产生的废包装袋、PE管不合格品、滴灌带不合格品、收尘灰属于一般固废,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