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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受省住建厅委托,我厅组织专家对****公司**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专家审查通过的意见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8日至5月17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形式对企业申报信息中的虚假内容向我厅举报,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为便于核查,举报材料应内容具体,注明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签署真实姓名。对在资质申请中弄虚作假企业,以及反映情况时捏造事实的单位和个人,经核实后我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地址:**市**区十三纬路19号,****;邮编:110003;电话:024-****0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