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社会保障局《**市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办法》(市人社发〔2022〕29号)规定,现对**区2025年4月人才分类评价确认结果(**区第34批)公示,公示期5月7日至5月13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来电反映情况,监督电话:029-****3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