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你单位提出的****公司甲醇储存站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受理后,经组织专家和有关单位对你单位提交的该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文件、资料内容(和现场情况)的审查,发现以下问题:
(一)该项目外部距离符合性的评价依据错误选用GB50016,应选用GB50160进行评价(****公司为构成“两重点一重大”的甲醛生产企业,****公司为重大危险源企业,与“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的外部距离应遵循GB50160);缺少建设项目东面概况。
(****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选址意见。
(三)该项目的《安全预评价报告》对原料品名、组分、浓度、来源分析不清,对项目的工艺描述不清:主要操作参数不明确,未明确外购储存的甲醇浓度,未明确加注机分装的甲醇浓度,未明确是否对外购甲醇进行稀释或复配;若外购物质为已经稀释或复配后的醇基燃料,则供货方应具有醇基燃料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需要说明具有醇基燃料危化品生产资质的供货来源。
(四)该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的设备规格、参数不明确,缺少装车泵、装车鹤管、输送管道、切断阀、桶等设备。
(五)该项目缺少规范性文件,如:《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的通知(应急〔2019〕78号)》,《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的通知(应急〔2022〕52号》、《**壮族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桂应急发〔2024〕61号)等。
(六)该项目缺少多米诺效应分析(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应急〔2019〕78号及应急〔2022〕52号均有要求)、医疗救护机构可靠性分析、固有危险程度的计算和分析评价、伤害范围的定性、定量分析和预测。
(七)该项目缺少评价人员技术职称、注册安全工程师情况。
(八)该项目未明确甲醇设施安全联锁、紧急切断、紧急停车等方面的安全措施。
专家组意见:由于该项目未能提供建设项目批准、 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和规划相关文件,同时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该项目安全条件审查不予通过。
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45号)的规定,我局同意专家组意见:你单位提交的****公司甲醇储存站项目安全条件审查不予通过。
请解决上述问题后,再次提出审查申请。联系电话:077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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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