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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中心 |
| ****服务中心项目工程设计 |
| ****服务中心项目工程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正常 |
| 2025-05-08 15:44:13 |
| 2025-05-12 23:59:59 |
| 2025-05-08 15:44:13 |
| **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服务中心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服务中心项目工程设计 | |||
| 标段(包)名称 | ****服务中心项目工程设计 | |||
| 公示名称 | ****服务中心项目工程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5年5月7日 | |||
| 评标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商务部分得分:30.00分;技术部分得分:43.00分;报价得分:19.36分,评分总分92.36分; 第二中标候****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商务部分得分:29.00分;设计技术部分得分:34.66分;投标报价得分:19.21分,评分总分82.87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凡****公司,商务部分得分:26.00分;勘察设计技术部分得分:35.79分;投标报价得分:19.91分,评分总分81.70分。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
| 投标报价 | 设计费费率:2.085 | |||
| 质量承诺 | 设计质量要求: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相关勘察设计标准、技术规范及合同约定完成工程设计服务及提交合格的设计成果文件。 | |||
| 工期(交货期) | 总设计期限为40天。签订设计合同后5天(日历天)内提交优化调整的设计方案,优化调整的设计方案经招标人确认后7天内提交勘察布孔图及勘察任务书,收到勘察报告后14天(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经招标人确认后14天(日历天)内提交整套施工图设计文件。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王外庆 | 资质资格 | 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编号:202****2202) |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完全响应 | ||
| 业绩情况 |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设计费费率:2.100% | |||
| 质量承诺 | 设计质量要求: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相关勘察设计标准、技术规范及合同约定完成工程设计服务及提交合格的设计成果文件。 | |||
| 工期(交货期) | 总设计期限为40天。签订设计合同后5天(日历天)内提交优化调整的设计方案,优化调整的设计方案经招标人确认后7天内提交勘察布孔图及勘察任务书,收到勘察报告后14天(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经招标人确认后14天(日历天)内提交整套施工图设计文件。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原树宾 | 资质资格 | 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编号:201****1004) |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完全响应 | ||
| 业绩情况 |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中凡****公司 | |||
| 投标报价 | 设计费费率:2.030 | |||
| 质量承诺 | 设计质量要求: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相关勘察设计标准、技术规范及合同约定完成工程设计服务及提交合格的设计成果文件。 | |||
| 工期(交货期) | 总设计期限为40天。签订设计合同后5天(日历天)内提交优化调整的设计方案,优化调整的设计方案经招标人确认后7天内提交勘察布孔图及勘察任务书,收到勘察报告后14天(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经招标人确认后14天(日历天)内提交整套施工图设计文件。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李杰 | 资质资格 | 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编号:201****1119) |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完全响应 | ||
| 业绩情况 | / | |||
| 异议受理部门 | **** | 联系地址 | ****民政局大楼 |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汤先生 | 联系电话 | 0762-****089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62-****013 | |
| 联系地址 | **省**市**县城建设路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5月9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5年5月12日 |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招 标 人:****
联 系 人:汤 生
电 话:0762-****089
代理机构:****
联 系 人:黄小姐
电 话:0762-****189
****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廖 生
联系电话:0762-****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