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溪旅游基础设施项目-景区生态治理工程施工监理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的蕉溪旅游基础设施项目-景区生态治理工程施工监理(招标项目编号:****)项目,现发布补充通知如下:
| 序号 |
条款 |
原招标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招标文件第一章 第7项 7.1条款 |
详见招标文件 |
修改为: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5月15日0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etnd格式)上传到《**县国有**交易服务平台》,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etnd格式)时的不可预见因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规定格式上传电子投标文件(etnd格式)的,视为逾期送达,投标人是否已按规定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etnd格式),以**县国有**交易服务平台系系统显示数据为准。标书代写 |
| 2 |
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33项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详见招标文件 |
修改为: 时 间:2025 年 05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 地 点:**省********二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本项目通过**县国有**交易服务平台线上开标并在**省********二楼开标室设置开标现场。标书代写 |
| 3 |
招标文件第四章 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 第5项 5.2条款支付酬金 |
详见招标文件 |
修改为:5.3支付酬金 预付款:本合同工程预付款为合同总金额的5%,并为使监理服务能够及时开展,委托人应在监理机构进驻现场、完成驻地建设,确定监理人员全部到位后的28日内支付。(在委托人付款前,监理人应至少提前 7 天向委托人提出预付款申请及提供符合税务部门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委托人有权暂缓支付预付款。)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从第一期支付的监理服务费中扣回,若不够抵扣则继续从第二期抵扣,直至该预付款全部扣回。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监理服务费用按施工合同进度分期支付,每季度支付一次,每次按审核合同内完成的施工工程量的80%支付相应比例监理服务费。工程竣工并经有关部门进行验收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后28天内,委托人支付至合同监理费总额的85%,****评审中心接收施工单位提供的工程结算资料并进行审核后,委托人支付至合同监理费总额的90%,工程完成结算并审核批准后28天内,除预留3%的保修期费用外,付清余款。保修期费用待完成工程保修期满后14日支付(不计利息) 。 注:(1)委托人有要求监理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支付等额的预付款; (2)监理酬金支付比例不得低于同期工程款支付比例。 (3)委托****银行转账的方式,监理人提供等额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 (4)监理单位未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或按发包人要求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的,不拨付监理费用. |
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补充通知内容若有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的内容为准。请各投标人知悉,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日 期:2025年05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