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合经济开发区龙顶路(龙池西路至府东路段)新建道路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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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龙顶路(龙池西路至府东路段)**道路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省**市**区
发布日期:2025-05-08 16:04
项目编号: XZP202****800074
项目名称: ****开发区龙顶路(龙池西路至府东路段)**道路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开发区龙顶路(龙池西路至府东路段)**道路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7476.51万元,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工程,道路总长约945.371米,项目总投资约7476.51万元,其中**费用约3825.5万元
范围 ****开发区龙顶路(龙池西路至府东路段)**道路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政府采购活动前经****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会计报表等,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以上(2)-(6)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采购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以上(2)-(6)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证书或原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造价师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2)本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提供承诺书原件编入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承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均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1)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05-08 09:00 至 2025-05-15 17:00
获取方式 线上获取,①所需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2024年11月-2025年04月)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采购文件购买的汇款凭证。②采购文件费用交纳方式:支付宝汇款。支付宝账号:159****6374。汇款备注单位简称+联系人+联系方式。③材料以PDF的形式发至邮箱****@qq.com。 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因未留联系方式导致投标单位未能及时获取采购文件的,我司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5-05-20 16:00
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
开标时间及地点 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2025-05-20 16:00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市**区虎跃东路8号科创园A1栋主楼3楼309会议室
其他
****开发区龙顶路(龙池西路至府东路段)**道路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开发区龙顶路(龙池西路至府东路段)**道路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方州路126号机场**综合楼三单元3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0日16时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开发区龙顶路(龙池西路至府东路段)**道路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1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折扣报价,造价咨询服务费按照《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服[2014]383号)收费标准的60%,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项目建设内容:**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工程,道路总长约945.371米。 采购内容:****开发区龙顶路(龙池西路至府东路段)**道路工程施工阶段工程费用的跟踪审计、竣(交)工结算阶段的工程结算审核;政府部门审计时配合做好解释工作,并按要求提交跟踪审计过程中的工作底稿等相关资料(包括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竣(交)工结算阶段的工程结算审核)。 服务周期:自签订审计服务合同后,随工程建设进度开展跟踪审计及结算审核工作,至全部项目竣工验收结束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政府采购活动前经****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会计报表等,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以上(2)-(6)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采购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以上(2)-(6)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证书或原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造价师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2)本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提供承诺书原件编入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承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均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1)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08日至2025年05月15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获取,①所需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2024年11月-2025年04月)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采购文件购买的汇款凭证。②采购文件费用交纳方式:支付宝汇款。支付宝账号:159****6374。汇款备注单位简称+联系人+联系方式。③材料以PDF的形式发至邮箱****@qq.com。 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因未留联系方式导致投标单位未能及时获取采购文件的,我司概不负责。 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0日16时00分(**时间) 地点:**市**区虎跃东路8号科创园A1栋主楼3楼309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5月20日16时00分(**时间) 地点:**市**区虎跃东路8号科创园A1栋主楼3楼309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勘察现场及答疑:采购人不组织现场勘查,供应商可自行勘察现场或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地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2、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响应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3、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www.****.cn)或“**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天内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或“**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网站注册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或“**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4、****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测、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区虎跃东路8号科创园A1栋主楼3楼 联系方式:姜耀 联系方式:025-****90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方州路126号机场**综合楼三单元305室 联系方式:180****0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工 电 话:180****0599 标书代写
监督部门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虎跃东路8号科创园A1栋主楼3楼
联系人:姜工
电话:025-****906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地址:**市清凉门大街168号丁香园03幢1单元201室
联系人:陶涵
电话:180****0599
电子邮件:****@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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