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京港高速铁路**至**段建管甲供物资(声屏障)招标公告[变更公告:第 1次]
**京港高速铁路**至**段建管甲供物资(声屏障)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京港高速铁路**至**段建管甲供物资(声屏障)招标,招标人为****,招标****集团和**省,由两者共同筹资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资本金占50%,剩余资本金**省承担70%,国铁集团承担3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声屏障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京港高速铁路**至**段位于**省北部,线**起**市,向南经**市、**市、**县、昌北机场,终至**市,正线长137.716km,利用昌景黄铁路**东站站内正线3.336km。全线**庐**、**东、昌北机场3座车站,改建**站和**东站。同步建设**城际联络线、乐化联络线,****动车所。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及包件划分等情况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本公告附表1。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13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时间,下同),在**省**市**区**路96号天集大厦1802室持投标人信息登记表(格式见附表2)、**省公共**交易平台(www.****.cn)已投标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报名截图,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或将上述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163.com)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联系人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标书代写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6月 4 日9时30分,地点为江****交易中心(**省**市红谷滩区北龙蟠街993****中心方楼)。标书代写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平台(www.****.cn)”和“中国铁路95306网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区**大道999号1号楼
邮 编:330001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0791-****815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嘴街五号院鼎兴大厦A座
邮 编:100000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187****0663
电子邮件:****@163.com
9.监督方式行政监管部门监督电话:****管理局021-****6693
行政监管部门联系邮箱:****管理局shanghaidiquju@nra.****.cn
2025年5月 8 日
| 序号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备注 |
| 1 |
桥梁金属声屏障(H=2.3m) |
SPZ01 |
延米 |
2419.87 |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铁路声屏障(金属、非金属)须满足《铁路声屏障工程设计规范》(TB 10505-2019)要求,须具有由通过CMA认证的检测机构依据《铁路声屏障声学构件》(TB/T3122-2019)及第1号修改单出具的近 3年(2021年12月1日以来)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满足技术规格书对应主要性能指标要求。 3.铁路声屏障(金属、非金属)须具有国内铁路或其他交通建设项目近5年(2019年12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供货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须提供对应的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合同物资的进场验收证明材料),并提供由该业绩对应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设备运营管理单位出具的安全运行1年(含)以上的用户证明。 |
|
| 2 |
桥梁金属声屏障(H=3.3m) |
398.55 |
||||
| 3 |
路基非金属声屏障(H=3m) |
610.13 |
||||
| 4 |
路基非金属声屏障(H=4m) |
111.45 |
||||
| 5 |
桥梁金属声屏障(H=2.3m) |
3015.62 |
||||
| 6 |
路基非金属声屏障(H=3m) |
2204.38 |
||||
| 7 |
桥梁金属声屏障(H=2.3m) |
2760.00 |
||||
| 8 |
路基非金属声屏障(H=3m) |
660.00 |
||||
| 合计 |
12180 |
|||||
| 1 |
桥梁金属声屏障(H=2.3m) |
SPZ02 |
延米 |
3280.00 |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铁路声屏障(金属、非金属、通透)须满足《铁路声屏障工程设计规范》(TB 10505-2019)要求,须具有由通过CMA认证的检测机构依据《铁路声屏障声学构件》(TB/T3122-2019)及第1号修改单出具的近 3年(2021年12月1日以来)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满足技术规格书对应主要性能指标要求。 3.铁路声屏障(金属、非金属、通透)须具有国内铁路或其他交通建设项目近5年(2019年12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供货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须提供对应的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合同物资的进场验收证明材料),并提供由该业绩对应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设备运营管理单位出具的安全运行1年(含)以上的用户证明。 |
|
| 2 |
桥梁金属声屏障(H=2.3m) |
940.00 |
||||
| 3 |
桥梁金属声屏障(H=2.3m) |
3567.06 |
||||
| 4 |
桥梁金属声屏障(H=3.3m) |
350.00 |
||||
| 5 |
桥梁金属声屏障(H=2.3m) |
288.63 |
||||
| 6 |
路基非金属声屏障(H=3m) |
579.85 |
||||
| 9005.54 |
投标人信息登记表
| 投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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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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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
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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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联系人 |
投标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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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手机号: 固定电话: |
法人委托人 |
|
| 传真电话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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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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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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