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尘设备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2025年4月9日9时30分,该项目在****2号会议室开标,3家投标人参与了投标。****委员会评审,并报招标人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第一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招标人:****
招标人联系地址:**市**区**东路18号中航技大厦6层
项目名称:除尘设备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人民币43.9683万元
二、评标基本情况: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有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依法依规确定评审结果如下:
1) 推荐中标候选人:
****商务技术指标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交货期为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具备发货条件,投标报价:43.9683万元,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综合评议得分95.54分,排序第一,****一中标候选人;
****集团****研究所有限公司商务技术指标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交货期为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具备发货条件,投标报价:44.8万元,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综合评议得分89.95分,排序第二,推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2) 其他投标人排序:
/
3) 被确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汉昌****公司存在1项初步评审指标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1条“形式评审标准”针对“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即“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六)制造商授权书……制造商授权证明须原件,否则否决投标……”,该投标人所提供制造商授权证明非原件,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1.1条要求:“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经评议,**汉昌****公司被否决投标。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公示期内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集团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12日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刘思梦、管子婧
联系电话:010-****2610、010-****2617
邮箱:****@163.com
公示发布日期: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