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皖投****公司的委托,****花园、新悦里项目2025-2028年度建筑垃圾清运服务项目进行国内询比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凌湖花园、新悦里项目2025-2028年度建筑垃圾清运服务
项目编号:****
服务地点:**市**北路与凌湖路**“凌湖花园项目(皖投天下名筑)”、**市新站区**大道与**北路**东北角“新悦里项目”。
采购人:**皖投****公司
项目规模:凌湖花园项目建筑面积约33.5万㎡,新悦里项目建筑面积约19.98万㎡。
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项目预算:87万元
服务期限:三年
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包
二、采购范围
凌湖花园项目建筑面积约33.5万㎡,共2406户,已办理装修1824户,未办理装修582户,新悦里项目建筑面积约19.98万㎡,共1302户,已办理装修731户,未办理装修571户,拟采购一家供应商,清运业主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三、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的建筑垃圾清运服务业绩。
(二)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4月29日至2025年05月07日17:00(**时间)
获取方式:采购文件发布后,供应商应当登录“****集团****公司招标采购信息化平台”(网址:https://ahinv.****.com/)下载。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8日09时30分(**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市****中心B3栋1811室。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开启时间:同响应截止时间
开启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招标投标信息网、****集团****公司招标采购信息化平台、******公司官网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皖投****公司
地 址:**市**区**路与南屏路**锦城公馆3楼
联系人:丁女士
电 话:150****6260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蜀****中心2-B3栋1811室
联系人:洪琼怀
电 话:0551-****0582、181****3811
邮 箱:****@qq.com
九、监督机构
1.******公司招标采购监督组
联系人:盛经理
电话:0551-****8104
邮箱:****@wtzy.com
2.纪检监督信息:**皖投****公司综合管理部
联系人:吕经理
电 话:0551-****5266
邮 箱:****@wtzy.com
十、其他事项说明
(1)潜在供应商须登录“****集团****公司招标采购信息化平台”(网址:https://ahinv.****.com/,以下称“招标采购信息化平台”)或“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com/)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首次登录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供应商角色”类型。注册流程见平台“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电话:400-0099-555,0551-****2553。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
(2)已注册的潜在供应商可登录平台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平台发布,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供应商/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3)潜在供供应商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前需核对单位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认无误后获取文件。若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生变化或填写有误,须先进行注册信息修改,修改内容审核通过后,再进行获取文件。
(4)已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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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9日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凌湖花园、新悦里项目2025-2028年度建筑垃圾清运服务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4月29日
开启日期:2025年05月08日
二、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
单位名称:****
响应报价:810150.00元
公示期:2025年05月08日至2025年05月09日
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招标投标信息网、****集团****公司招标采购信息化平台、******公司官网上发布。
若投标人(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中心B3栋1811室,联系人:洪工 ,联系电话:0551-****0582、181****3811。
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皖投****公司
地址:**市**区**路与南屏路**锦城公馆3楼
联系人:丁女士
电 话:150****6260
2.******公司招标采购监督组
联系人:盛经理
电话:0551-****8104
邮箱:****@wtzy.com
3.纪检监督信息:**皖投****公司综合管理部
联系人:吕经理
电 话:0551-****5266
邮 箱:****@wtzy.com
4.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蜀****中心2-B3栋1811室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洪工
电 话:0551-****0582、181****3811
四、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供应商)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告。
**皖投****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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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