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方溪水库管理区绿化工程施工澄清(修改)公告[临建招备[2025]20号]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08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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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水库管理区绿化工程施工澄清(修改)公告[临建招备[2025]20号]
内容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水库管理区绿化工程
项目登记号:****
监管部门:**市****事务中心

监管备案号:临建招备[2025]20号
****机关:****委员会
立项文件号:浙发改设计〔2013〕44号文件
招标单位(招标人):****
建设地点:****水库
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本工程包括管理区和坝下区。管理区包括绿化苗木栽植养护、景观小品建设、管理区内篮球场、停车位、停车棚、围墙、挡墙、园路铺装及排水、电气安装等;坝下区包括绿化苗木栽植养护、沥青道路、彩色沥青路、停车位及木平台等园路铺装。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的图纸范****水库管理区绿化工程等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
招标标段数:1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标底或预算:644.84万元
计划工期:不超过120天
招标公告首次发布时间:2025年04月29日 08:00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3日 10:00时。标书代写

二、澄清或修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现修正为:

1.对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合同工程 ”的认定标准:

(1)拟派项目负责人以注册建造师身份承接工程建设项目的。

(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建设项目 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标书代写

(3)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

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期前承接的原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中载明项目负责人的项目)中发生项目负责人变更的,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通过工程竣工验收的,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标书代写

a.原承接的项目与本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b. 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原建设单位同意的;

c.合同约定的工程已完工,承包方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报告时间已超过120天(含),经原建设单位同意的。

如发生以上a 、b 、c 情形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有关书面证明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随资格标上传,招标文件提供证明格式的须按照该格式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供的证明材料视为瞒报、漏报,将不予认可。标书代写

若是年度招标项目则以具体项目的承接作为是否已承接该项目的判断依据。

2. 在建合同工程和人员信息可参照**和**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信息。若**或**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的工程和人员信息为在建状态但该工程已通过工程竣工验收的:a.已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需****机关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上盖章确认,随资格标上传;b.未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需按附件格式十二随资格标上传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供的证明材料视为瞒报、漏报,将不予认可。标书代写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新增:

(19)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开标时间修改为:2025年5月23日10时00分;标书代写
4、 其余未涉及内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三、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地址:**市巾山中路18号
注册办理咨询联系电话:0576-****0675

监管部门:**市****事务中心
办公地点:**市巾山中路18号
监管电话:0576-****0256


招标单位(招标人): ****
联系人: 王先生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139****1143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市**街道下桥路152号2楼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0576-****8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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