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城污水处理四期工程项目财务决算服务采购中标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08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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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供应商

第一标段(包):**县城污水处理四期工程项目财务决算服务采购 -中标供应商(1家) 序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中标供应商名称 报价方式 报价(中标价、下浮率或费率)
1 ****0115MADXT32C88 ****(普通合伙) 总价 人民币98000元

中 标 公 示

项目名称

**县城污水处理四期工程项目财务决算服务采购

招标人

****

代理机构

****

开标时间

2025年5月8日10:30

开标地点

贵****广场C座19楼11、12号

第一中标候选人

****(普通合伙)


总 分:

93.83


报价(元):

98000

第二中标候选人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 分:

87.14


报价(元):

105000.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事务所(普通合伙)


总 分:

78.61


报价(元):

118000.00元

公示期

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11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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