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信息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文日期 | 效力状态 | 有效 |
2025-05-07 17:26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铝灰渣**化利用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铝灰渣**化利用项目(一期)
拟建地点:****工业园华中生态铝示范产业园孝贵路
建设性质:扩建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企业拟在现有厂区空地扩建“****铝灰渣**化利用项目”,该项目分两期工程建设,本次环评的评价对象仅为一期工程内容。一期工程是对现有项目的铝灰湿法处置线技改,并**生产链,以湿法线产生的无害化铝灰为原料生产液体聚合氯化铝,产品符合《水处理剂 聚氯化铝》(GB/T22627-2014)的要求。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与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工业园华中生态铝示范产业园孝贵路****
联 系 人:于亮
联系电话:189****3986
电子信箱:****@qq.com
三、承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环评机构名称:****研究院****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在网页上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表格模版,填写后通过信函等方式提交建设单位。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按本文第四点所述方法,通过信件、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详尽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相关说明事项
(1)征求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3)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意见表格式和内容来源于生态环境部2018年10月12日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2018年第48号)配套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