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朴鞍岗建筑用石料(宕渣)矿边坡治理及复绿工程Ⅱ标段(+3~+64米)中标候选人公示
由****建设的****园区朴鞍岗建筑用石料(宕渣)矿边坡治理及复绿工程Ⅱ标段(+3~+64米),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公开)招标。于2025年5月8日****交易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委员会评定,推荐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项目负责人:王庆江,投标报价:****0148元,投标工期:240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省华地****公司
项目负责人:周 李,投标报价:****9146元,投标工期:240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项目负责人:马 强,投标报价:****7286元,投标工期:240日历天
评标纪要:在第一信封资格审查评审时,****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第一信封)中,未提供企业安全生产副总刘刚的A类安全考核证书,经不见面系统质询,投标人确认情况属实,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资格审查合格条件中第(3)条款规定,****委员会评审一致认定,其资格审查不通过,不进入后续评审。
在第二信封初步评审时,******公司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函中投标报价大写为:壹仟贰佰陆拾陆万贰佰贰拾肆元整,但小写为****0224元,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投标总价大小写为壹仟贰佰贰拾陆万零贰佰贰拾肆元整(****0224元),前后投标报价不一致,经不见面系统质询,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委员会评审一致认定,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3规定及第三章评标办法第4点第(5)条款,视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但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6.1条款明确不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否决其投标。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 2025年5月9日至12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名义加盖公章、个人必须署实名)。
招 标 人:**** 联系电话:0580-****662
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0580-****557
行政监督:****规划局****分局 联系电话:0580-****030
招标人:****
招标代理: ****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