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市婺****中心工程总承包-消防工程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委托******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50809.99平方米,本次招标工程预算为 ****0542元人民币,并承诺不拖欠工程款;已基本具备开工条件;
2.2 招标范围:**市婺****中心工程总承包-消防工程包括消防水、消防电、通风系统、室外附属(室外消防给水),具体以施工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人要求为准;
2.3 工程建设地点:**新**;
2.4 计划工期:自开工之日起100日历天,本工程实际开工和竣工以开竣工报告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以实际为准;
2.5 工程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3.1本次招标要求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对应资质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报名结束后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
3.3开标当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建设局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厅****建设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标书代写
3.4开标当日,项目负责人无涉嫌犯罪在羁押或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缓刑及监外执行);标书代写
3.5开标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或处罚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未因项目****建设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累计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处罚不累加);标书代写
3.6开标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未****市政府****政府通报批评累计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不累加);标书代写
3.7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在**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活动失信一类“黑名单”内;标书代写
3.8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3.3、3.4、3.5、3.6、3.7这五条要求的承诺书。
9、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代理机构:******公司 |
||
| 办公地址:******中心体育大楼3楼 |
办公地址:**市宾虹西路251号6楼招标代理部 |
||
| 联系人:翁先生 |
电话:0579-****0523 |
联系人:董玉婷 |
198****9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