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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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发智慧冷链物流综合体巧固架补充采购、安装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省**市**区
发布日期:2025-05-08 18:26
项目编号: XZP202****800278
项目名称: **市城发智慧冷链物流综合体巧固架补充采购、安装项目(二次)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市城发智慧冷链物流综合体巧固架补充采购、安装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43.2万元,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规模 |
843.2万元 |
| 范围 |
**市城发智慧冷链物流综合体巧固架补充采购、安装项目(二次);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与采购货物相适应的资质、资格等要求: 3.4.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为所投产品巧固架的生产厂家或经其授权的代理商,授权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不要求唯一授权)。 3.4.2 投标人所投品牌的制造商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具有巧固架500万元及以上的供货安装业绩。 注:①类似业绩证明文件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供货安装合同; ②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地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规模、项目内容、时间、合同金额等业绩指标需要明示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不予认可。若提供的供货安装合同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采购)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采购)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③招标过程中如发现业绩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按无效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直接终止合同,同时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其承担。 ④类似业绩的认定以合同为准,否则不予认可;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金额以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为准。 3.4.3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必须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的)、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4年9月-2025年2月的社保缴****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 3.5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采购活动。 备注: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对其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放置投标文件中。 3.6投标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市**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在名单内的单位及人员如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 序号 人员姓名/企业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肖琳 320xxxxxxxxxxx2225 2 杨新利 320xxxxxxxxxxx4859 3 汪保清 320xxxxxxxxxxx4528 4 王雪莹 412xxxxxxxxxxx0927 5 杨金强 320xxxxxxxxxxx2432 6 张元祥 320xxxxxxxxxxx5859 7 **雅致****公司 913********46581XK 8 **拓亚****公司 913********315448T 9 **市****公司 913********028585Q 10 ******公司 913********135663Q 11 ******公司 ****0707MA1YRMQJ8W 12 ******公司 913********0518667 3.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两阶段招标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9)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之间存在控股、****公司、****公司关系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招标文件的获取
| 获取时间 |
2025-05-08 08:30 至 2025-05-13 18:00 |
| 获取方式 |
5.1获取时间:2025年 5 月8 日至2025年 5 月13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城发招标监管一体化平台(http://58.****.10:13000/portal)”进行获取; 5.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城发招标监管一体化平台(http://58.****.10:13000/portal)”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平台操作如有疑问咨询逍遥猴,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联系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人员。标书代写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05-20 15:00 |
| 递交方式 |
电子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 |
2025-05-20 15:00 |
| 开标地点 |
**城发招标监管一体化平台 |
其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城发智慧冷链物流综合体项目已****行政审批局以赣行审备〔2022〕3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市城发智慧冷链物流综合体巧固架补充采购、安装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市城发智慧冷链物流综合体巧固架补充采购、安装项目(二次); 2.2标段编号:****; 2.3项目地点:海头镇****侧,海韵**侧; 2.4交付使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全部货物供货、安装、调试,并保证正常使用; 2.5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6 招标控制价:843.2万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此价格,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行业标准高于国家规范的以行业标准为准); 2.8招标范围:**市城发智慧冷链物流综合体巧固架采购(含招标人监造)、安装、调试等相关服务。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与采购货物相适应的资质、资格等要求: 3.4.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为所投产品巧固架的生产厂家或经其授权的代理商,授权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不要求唯一授权)。 3.4.2 投标人所投品牌的制造商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具有巧固架500万元及以上的供货安装业绩。 注:①类似业绩证明文件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供货安装合同; ②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地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规模、项目内容、时间、合同金额等业绩指标需要明示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不予认可。若提供的供货安装合同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采购)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采购)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③招标过程中如发现业绩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按无效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直接终止合同,同时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其承担。 ④类似业绩的认定以合同为准,否则不予认可;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金额以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为准。 3.4.3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必须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的)、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4年9月-2025年2月的社保缴****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 3.5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采购活动。 备注: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对其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放置投标文件中。 3.6投标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市**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在名单内的单位及人员如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 序号 人员姓名/企业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肖琳 320xxxxxxxxxxx2225 2 杨新利 320xxxxxxxxxxx4859 3 汪保清 320xxxxxxxxxxx4528 4 王雪莹 412xxxxxxxxxxx0927 5 杨金强 320xxxxxxxxxxx2432 6 张元祥 320xxxxxxxxxxx5859 7 **雅致****公司 913********46581XK 8 **拓亚****公司 913********315448T 9 **市****公司 913********028585Q 10 ******公司 913********135663Q 11 ******公司 ****0707MA1YRMQJ8W 12 ******公司 913********0518667 3.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两阶段招标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9)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之间存在控股、****公司、****公司关系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对经评审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而影响排序,由招标人抽签确定排序。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5年 5 月8 日至2025年 5 月13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城发招标监管一体化平台(http://58.****.10:13000/portal)”进行获取; 5.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城发招标监管一体化平台(http://58.****.10:13000/portal)”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平台操作如有疑问咨询逍遥猴,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联系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人员。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 5 月 20 日15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7. 投标要求: 7.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投标时不再要求投标人递交纸质文件。 7.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7.3、电子标书制作: 投标人请到**城发招标监管一体化平台(http://58.****.10:13000/portal),按照要求上传相关投标资料。平台操作如有疑问咨询逍遥猴,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联系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人员。 8.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城发招标监管一体化平台、**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36****257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凤祥铭居小区商业S1号楼二楼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152****5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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