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开始时间:2025年05月08日18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05月12日17时00分00秒
本采购项目**某项目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采购项目编号:********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某项目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的预成交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001**某项目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
1、预成交候选人基本情况
| 排序 | 包名称 | 预成交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 1 | **某项目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 | **** | 426.883564万元(人民币)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 2 | **某项目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 | **国信****公司 | 443.454767万元(人民币)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2、预成交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序号 | 包名称 | 预成交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1 | **某项目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 | **** | / | / |
| 2 | **某项目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 | **国信****公司 | / | / |
3、预成交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序号 | 包名称 | 预成交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1 | **某项目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 | ****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 2 | **某项目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 | **国信****公司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供应商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在预成交结果公示期间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电话:010-****3117、010-****9117、****5868)提出。从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采购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
三、其他公示内容无。
四、监督部门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采购人:****
地址:**市**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大厦
联系人:王远
电话:010-****3117
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南四环西路188****基地18区11号楼
联系人:牛龙怡、卢聃
电话:010****9117/****5868
电子邮件:****@163.com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