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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企业职工项目制培训“区县品牌班”培训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2〕162号)、《****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25年**市产业链技能人才“区县品牌班”培训目录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5〕17号)文件精神,****组织专家评审组对“‘青城云商’区县品牌班”、“‘青城养生’区县品牌班”、“‘古堰讲解员’区县品牌班”定点培训机构进行遴选,通过专家组评分,确定******学校、**百成****学校2家单位为**市“‘青城云商’区县品牌班”定点培训机构,**市****学校、******学校2家单位为**市“‘青城养生’区县品牌班”定点培训机构,**市****学校为**市“‘古堰讲解员’区县品牌班”定点培训机构,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8日至5月14日。如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
联系电话:****9054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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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