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10千伏江湾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5月10日至2025年05月1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省**市**区红宝路97号,邮编:519000
联系电话:0756-****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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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110千伏江湾输变电工程 |
| 建设地点 | ******区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电站工程。**110****电站一座,围墙内占地面积3754m2,采用GIS设备户内布置,主变户外布置。本期**主变压器2台(#1、#2),主变容量2×63MVA,10kV无功补偿容量2×2×6012kvar,本期110kV出线4回(电缆出线),10kV出线32回。 |
| 环评机构 | ****地质局****大队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电磁辐射环境影响。**110****电站,及电缆线路沿线,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4000V/m、100μT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