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市**县****(**段)综合治理防洪工程(一期)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市****委员会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尼发改字〔2024】10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 ,招标人为 **** ,招标代理机构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的概况:治理河道长度5.07km,一期工程治理堤防总长度5.20km,加**河道堤防1.00km,**防洪堤防4.20km,**引水箱涵1处、排水箱涵2处等相关工程。
建设地点:**县塔荣镇林岗村。
规模:治理河道长度5.07km,一期工程治理堤防总长度5.20km,加**河道堤防1.00km,**防洪堤防4.20km,**引水箱涵1处、排水箱涵2处等相关工程。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招标范围:包含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质量要求:合格。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2022年1月至今具有水利项目施工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企业信息完整度应达到85%及以上,提供网络截图。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 2025 年 05 月 09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5 年 05 月 15 日 23 时 59 分,在**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通过**自治区公共**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cn)关注项目。关注项目时需添加相关执业及从业人员并进行打印,打印后,将相关执业及从业人员编入投标文件中。首次登陆须持有**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并完成交易主体登记。下述所称电子交易系统除特别说明外均指**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
5.1获取时间: 2025 年 05 月 09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5 年 05 月 15 日 23 时 59 分。
5.2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须登录 **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通过**自治区公共**交易网登陆,网址:ggzy.****.cn) 查阅招标文件。在**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http://218.****.154:8081/gb-web/#/login) 获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5 月 30 日 09 时 5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通过**自治区公共**交易网登陆,网址: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6.2 未按要求加密或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7.2开标地点: **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访问) 。电子标服务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自治区水利网》上发布。
10.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及交费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及交费,责任自负。
10.2 投标人在投标时需要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至电子交易系统中,并在**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访问)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企业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
10.3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10.4其他: / 。
招 标 人: ****
地 址: **市**县人民路10号
邮 编: 851600
联 系 人: 米先生
电 话: 177****146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市柳梧新区海亮**华府18栋701室
邮 编: 850000
联 系 人: 冯鑫
电 话: 183****3393
监督部门: ******水利局、****水利局 /全区水利招投标投诉举报专线
联系方式: 189****9622/0891-****535/****363 /0891-****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