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市卫生健康局行政许可信息(3月10日-3月14日)

审批
广西-防城港-东兴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09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行政许可信息(3月10日-3月14日)
2025-03-10 10:00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许可证书名称 许可编号 许可内容 许可决**期 有效期自 有效期至 许可机关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1 **市****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0681MA5P8Y0U0C 钟媚 身份证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 你于2025年03月03日向本局提出办理延续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本机关已于2025年03月03日受理,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发〔1987〕24号)第四条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3月17日卫生部令第95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经审查,此行政许可事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本机关决定准予许可。 2025/03/03 2025/03/03 2029/03/02 **** ****0681MB****649A
2 黄艳萍 自然人


护士执业证书 201****04950 你于2025年03月04日向本局提出办理护士执业变更注册,本机关已于2025年03月04日受理,依据《护士条例》(国务院令第517号)第八条、《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二条、《**壮族自治区护士执业注册管理规定(试行) 》及《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经审查、此行政许可事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本机关决定准予许可。 2025/03/04 2022/11/04 2027/11/24 **** ****0681MB****649A
3 沈思梦 自然人


护士执业证书 202****01373 你于2025年03月04日向本局提出办理护士执业延续注册,本机关已于2025年03月04日受理,依据《护士条例》(国务院令第517号)第八条、《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二条、《**壮族自治区护士执业注册管理规定(试行) 》及《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经审查、此行政许可事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本机关决定准予许可。 2025/03/04 2025/03/04 2030/03/18 **** ****0681MB****649A
4 **东****集团****客运站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4********3653552 邓文权 身份证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东卫公字(2025)第450681-018号 你于2025年03月04日向本局提出办理新办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本机关已于2025年03月04日受理,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发〔1987〕24号)第四条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3月17日卫生部令第95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经审查,此行政许可事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本机关决定准予许可。 2025/03/04 2025/03/04 2029/03/03 **** ****0681MB****649A
5 东****酒店 个体工商户 ****0681MA5PYDBD6B 欧**华 身份证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东卫公字(2025)第450681-019号 你于2025年03月05日向本局提出办理新办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本机关已于2025年03月05日受理,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发〔1987〕24号)第四条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3月17日卫生部令第95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经审查,此行政许可事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本机关决定准予许可。 2025/03/05 2025/03/05 2029/03/04 **** ****0681MB****649A
6 东****服务部 个体工商户 ****0681MAE99AM4XD 张旭 身份证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东卫公字(2025)第450681-020号 你于2025年03月05日向本局提出办理新办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本机关已于2025年03月05日受理,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发〔1987〕24号)第四条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3月17日卫生部令第95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经审查,此行政许可事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本机关决定准予许可。 2025/03/05 2025/03/05 2029/03/04 **** ****0681MB****649A
7 **市****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0681MACP164X9Q 郑兴权 身份证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东卫公字(2025)第450681-021号 你于2025年03月05日向本局提出办理新办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本机关已于2025年03月05日受理,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发〔1987〕24号)第四条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3月17日卫生部令第95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经审查,此行政许可事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本机关决定准予许可。 2025/03/05 2025/03/05 2029/03/04 **** ****0681MB****649A
8 严琪 自然人


护士执业证书 202****02334 你于2025年03月05日向本局提出办理护士执业延续注册,本机关已于2025年03月05日受理,依据《护士条例》(国务院令第517号)第八条、《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二条、《**壮族自治区护士执业注册管理规定(试行) 》及《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经审查、此行政许可事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本机关决定准予许可。 2025/03/05 2025/03/05 2030/05/08 **** ****0681MB****649A
9 **市凯菲酒吧 个体工商户 ****0681MA5P90B917 赵金政 身份证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东卫公字(2021)第450681-001号 你于2025年03月05日向本局提出办理延续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本机关已于2025年03月05日受理,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发〔1987〕24号)第四条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3月17日卫生部令第95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经审查,此行政许可事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本机关决定准予许可。 2025/03/05 2025/03/05 2029/03/04 **** ****0681MB****649A
10 **市****中心 个体工商户 ****0681MA5PMYJ296 陆艳青 身份证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东卫公字(2025)第450681-022号 你于2025年03月07日向本局提出办理新办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本机关已于2025年03月07日受理,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发〔1987〕24号)第四条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3月17日卫生部令第95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经审查,此行政许可事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本机关决定准予许可。 2025/03/07 2025/03/07 2029/03/06 **** ****0681MB****649A
11 东****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0681MAD88B7F95 黄志月 身份证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东卫公字(2025)第450681-023号 你于2025年03月07日向本局提出办理新办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本机关已于2025年03月07日受理,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发〔1987〕24号)第四条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3月17日卫生部令第95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经审查,此行政许可事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本机关决定准予许可。 2025/03/07 2025/03/07 2029/03/06 **** ****0681MB****649A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