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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市海域使用管理办法》,****受理**横沙湿地碳通量监测塔建设工程的海域使用申请,现对该项目用海情况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横沙湿地碳通量监测塔建设工程
申请海域使用权人:**市野生动****研究中心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主体:********公司
申请范围及面积:本项目位于****横沙**横沙大道(长**深水航道治理工程北导堤)外侧滩地。用海内容包括主体工程(碳通量监测塔)和施工配合设施(施工场地、施工通道),海域使用类型为“特殊用海”中的“科研教学用海”,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用海”。主体工程申请用海面积为0.0566公顷,施工配合设施申请用海面积为0.0969公顷。
申请用海期限:主体工程30年,施工配合设施100天。
有关单位或个人可下载本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如对该海域使用有疑义,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邮寄或传真至********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市**路389号610室;邮编:200050
电话:****6658、****6656
传真:****5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