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县横岭镇阳光占村阳社组饮水提质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县横岭镇阳光占村阳社组饮水提质项目
3、预算金额:172799.23元
最高限价:172799.23元
4、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共1包。
采购范围:**县横岭镇阳光占村阳社组饮水提质项目,包括**100m3蓄水池一座。铺设DN63pe管连接管道200米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项目地点:**县横岭镇阳光占村阳社组
5、合同履行期限(工期):30日历天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建筑工程类资质,需包括水利工程相关专业(打井项目需包括凿井、打井相关专业)且人员、设备齐全,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4、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可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查询。
****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可通过“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查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本采购项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以下条件属于购买采购文件的必要合格条件:
购买采购文件需提交:(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3)相关资质证书;(4)“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查询截图。(5)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贰份(复印件须加盖单位红章),并装订成册。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工程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05月09日至2025年05月16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30分(**时间,周六日除外)。持法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书在****(**省**市**县北内环126号阳光水岸5号楼108商铺)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一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至时间:2025年5月20日15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至地点:**省**市**县北内环126号阳光水岸5号楼108商铺标书代写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协会网站(**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县**路133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9****3788
采购代理机构:****
办公地址:**省**市**县北内环126号阳光水岸5号楼108商铺
邮政编码:032700
联系人:师女士/翟先生
联系电话:159****0750/183****8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