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新郑市燃气工程专项规划编制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09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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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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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市燃气工程专项规划编制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4月22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5月08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 **市燃气工程专项规划编制 **** **市**区文化北路298号 1,380,000.00 评审总得分:71.04分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市燃气工程专项规划编制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法律、条例、标准、规范等,满足采购人要求 180日历天 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法律、条例、标准、规范等,满足采购人要求
三、评审专家名单
段秋菊 白维卿 马光耀(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依****协会关于印发《**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计取,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21,56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华路与**路交叉口
联系人:石先生
联系方式:0371-****91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省**市**市新烟街道烟厂大街与**路交叉口向东500米**16号综合楼301室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方式:197****41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方式:197****4103
附件(1)
招标项目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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