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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7日,崔巨成向****递交了《确权申请》。根据《申请》所述,****管所于1993年领有《**县国家基本建设征(拨)土地批准通知书》(富土征〔93〕4号),2002****粮食局资****管所土地及地上房屋出卖给崔巨成,崔巨成于2010年申请办理了地上房屋所有权证,但一直尚未完善相关用地手续。崔巨成为便于今后管理和使用,现申请给予确定土地权属。
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第十六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按照《****办公室关于加快处理不动产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拟确定该地所有权为国家土地所有权,土地权属来源为划拨,土地面积实测为506.2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坐落于**县赤鹫镇永富村17号,国有土地使用权人为崔巨成。
公告时间:30天,即2025年5月9日—2025年6月8日
对上述内容有异议的相关单位或个人,请在公告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局,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土地确权的相关规定,****政府确定该土地的国家土地所有权及国有土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871-****1086
联系人:汤老师、邹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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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