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专利奖励办法》(潍政办发〔2020)10号)等有关规定,为做好2025年度**市专利奖励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或个人应当是**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或常住的专利权人,申报项目全体专利权人、发明人(设计人)均同意参评;
2.在2024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3.专利权在授奖年度内维持有效(不含转让、许可),且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纠纷;
4.申报专利及其产品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已在本市实施并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5.申报专利未获得过国家、省、市专利奖;
6.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7.申报单位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要求。
(二)参评方式
采用项目推荐方式,由县市区、市****管理部门组织项目申报,经审核后择****委员会推荐。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驻潍高校、科研院所、市直企业申报的项目,须经申报单位所****管理部门对参评条件及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公示后,****管理部门统一推荐,****管理部门推荐名额。
推荐工作应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对涉及产品已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上备案的专利;战略性**产业、高维持年限、海外同族、较高质押融资金额的高价值专利;专利技术在本市实施并获得较高经济与社会效益、专利技术创新水平高且专利文本质量好的专利项目给予优先推荐。
(三)推荐程序
1.审核。各市场监管(知识产权)部门应对推荐项目的参评资格、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核,确保参评专利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完整、真实、准确,不存在涉密内容。
2.公示。各推荐单位应对符合参评条件的拟推荐项目通过网络或书面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二、相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
1.请各有关单位、个人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市专利奖励办法》及有关规定申报专利项目。材****管理部门推荐报送后,不得修改。
2.申报单位(人)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在申报书中出具材料真实性声明及专利权人、发明人申报知情同意书。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直接取消参评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3.所有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二)报送材料
1.报送专利奖申报书推荐项目汇总表。专利奖申报书包括纸件(二份)和电子PDF版,电子PDF版内容要与纸件一致(签字盖章后扫描),申报材料内容要完整、真实、有效。
2.申报书电子版以“专利号+专利奖申报书”作为文件名,例如“ZL****1002**.*专利奖申报书”。电子件发送至****知识产权科邮箱。
3.所有材料由推荐单位汇总****市场监管局,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4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晓阳 程伟 电话:178****9927 178****9635
邮箱:****@163.com
地址:**市**路428号****5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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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