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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壮族自****评审中心****中心)关于印发**壮族自****评审中心矿产**储量评审备案工作规程的通知》(桂储评发〔2023〕10号)有关规定,现将《**市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及**化利用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评估报告》评审结果有关信息(附件1)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13日)。公示期间,社会公众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填写《矿产**储量评审备案公示公众意见表》(附件2),通过书面材料或电子邮件(邮箱:****@163.com)的方式在公示期****中心。
联系人:李立基
联系电话:0771-****192
附件:1.《**市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及**化利用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评估报告》矿产**储量评审备案公示信息表
**壮族自****评审中心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