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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内容
承接方按照《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对****垃圾暂存点内的各类垃圾进行清理、转运。具体要求如下:
1.承接方每周整体清运不得少于2次,以暂存点无垃圾为标准,确保垃圾暂存点卫生整洁。
2.承接方需加强垃圾内遗物的管理,不得私自分拣运出馆外,另做他用。
3.承接方清运垃圾需使用垃圾清运专用车辆。
二、服务期限
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合同签订日起15天内完成积存垃圾清运。
三、采购金额
报价最高不超过2.5万元。
四、承接方申请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3.具有履行合同协议所必需的相关资质以及良好的业绩和信誉。
4.最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执业行为未受到行政处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有关程序
1.报名。请有意承接的单位于2025年5月15日10:30前,将营业执照、有关资质及报价单等相关资料盖章密封,直接送达****二楼会议室。联系人:高主任,联系电话:138****3788。
2.选定。********小组,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以报价最低的确定中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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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