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电子智能制造项目

审批
安徽-马鞍山-含山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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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522MA2WNQ911L王修翠
谭洪**省**市**县
安****经济开发区(**)科创园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汽车电子智能制造项目****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670-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县 ******县
经度:118.035556 纬度: 31.686944****环保局
2023-05-30
含环审〔2023〕15号****0522MA2WNQ911L001U
2024-08-191000
50****
****0522MA2WNQ911L******公司
913********298544P****公司
****0200MA2RA6196W2024-08-01
2024-08-012024-08-31
2024-11-182024-12-18
http://www.****.com/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主要建设内容:1、********开发区(**)科创园标准化厂房2900平方米;2、采用冷室压铸机、冲床、输送带、集中熔炼炉等设备,形成年产汽车零部件产品70万件(发动机配件、新能源汽车电机配件)、通讯设备产品30万件、3C产品30万件、喷涂产品50万件、金属制品20万件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3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6万元。租赁厂房面积2900平方米,采用冷室压铸机、冲床、输送带、集中熔炼炉等设备,汽车零部件产品70万件/年、通讯设备产品30万件/年、3C产品30万件/年、金属制品20万件/年的生产能力。实际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 万元
项目进行阶段性验收,部分区域未建设,项目投资减少,产品产能减小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熔料—保温—压铸成型—精冲—去毛刺—打磨—深加工—喷砂—深孔加工—激光雕刻—人工检测(铸件)—电镀—喷漆熔料—保温—压铸成型—精冲—去毛刺—打磨—深加工—喷砂—深孔加工—激光雕刻—人工检测(铸件)—电镀—喷漆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三)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熔料金属粉尘、熔料燃烧废气、保温炉燃烧废气、固化工序燃烧废气、固化废气有机废气、压铸金属粉尘、压铸有机废气、注塑废气采用集气罩/密闭收集+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排气筒处理后,由一个排气简排放,因此该排气简排放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氨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放标准》要求、《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排放限值要求、《工业炉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及满足《**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0]2号)中规定限值最严要求;打磨粉尘、车床切割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旋风水膜除尘器+排气筒处理后,由一个排气简排放,因此该排气筒排放废气(颗粒物)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喷砂粉尘、雕刻烟尘、喷涂粉尘采用集气罩/密闭收集+布袋除尘器+排气简处理后,由一个排气简排放,因此该排气简排放废气(颗粒物)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按规范要求设置各类排气筒,定期更换活性炭,保证废气处理设备稳定有效运行。 对照《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等相关要求,强化挥发性、粉状的原辅材料运输、使用和贮存等环节的环境管理工作,采取密闭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排放量。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无组织废气相关防治措施,厂区废气无组织排放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制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要求。 (四)加强水污染治理工作。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建设给排水系统。生活污水采用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pH、CODCr、BOD5、SS、****经济开发区****处理厂接管标准,动植物油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NH3-N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通过****经济开发区****处理厂处理。 按照“分区防渗”原则,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渗要求。各区域防渗系数应达到相应要求,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五)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主要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要求。 (六)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弃物。按固废“**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类固废的收集、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发生二次污染。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规定要求。危险废物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同时执行危废处置转移联单管理制度,严禁擅自处置。厂内危废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流失、防渗漏等工作。项目已建成“密闭收集+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处理装置,熔料金属粉尘、熔料燃烧废气、保温炉燃烧废气经“密闭收集+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已建成“集气罩收集+旋风水膜除尘器”,打磨粉尘、车床切割粉尘、喷砂粉尘、雕刻烟尘经“集气罩收集+旋风水膜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经检测,DA001废气排放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工业炉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及满足《**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0]2号)中规定限值最严要求;DA002废气排放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项目不涉及喷涂及注塑,因此,厂区颗粒物浓度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中附录A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厂界颗粒物浓度、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企业厂区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采用经隔油池、化粪****经济开发区****处理厂。经检测,pH、CODCr、BOD5、SS、****经济开发区****处理厂接管标准,动植物油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NH3-N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风机外部加装隔声罩,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经监测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金属废边角料、打磨粉屑、不合格压铸件收集后定期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废焊渣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库,定期外售处理。炉渣、废切削液、废机油、废油桶、废活性炭、除尘器粉尘、废手套和含油抹布为危险废物,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
1、项目熔炉废气(金属粉尘、燃烧废气)、保温炉燃烧废气、压铸废气(金属粉尘、有机废气)环评中采用“集气罩/密闭收集+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15m排气筒”进行处理,实际建设过程中,企业采用“集气罩/密闭收集+喷淋塔+二级活性炭+15m排气筒(DA001)”进行处理,喷淋塔与活性炭管道之间放置**吸湿,确保活性炭有效使用。废气治理设施变化,经过监测,DA001中污染物均达标排放。2、项目激光雕刻烟尘、喷砂粉尘环评中采用“集气罩或密闭收集+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3)”处理,实际建设过程中,因喷涂区与注塑区未建设,将激光雕刻烟尘、喷砂粉尘与防爆打磨机打磨粉尘、模具维修打磨粉尘、切割粉尘一起治理,采用“集气罩+旋风水膜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2)”进行处理。经过监测,DA002中污染物达标排放。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七)加强环境风险预防和控制,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完善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并适时更新升级,有效防范因污染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 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同时,按规定要求完成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企业已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完善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项目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已于2024年8月19日取得排污许可证。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08 0 0 0 0.08 0.08
0 0.032 0 0 0 0.032 0.032
0 0.001 0 0 0 0.001 0.001
0 0.0002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029 0 0 0 0.029 0.029 /
0 0.029 0 0 0 0.029 0.029 /
0 0.202 0 0 0 0.202 0.202 /
0 0.12 0 0 0 0.12 0.12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隔油池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开发区****处理厂接管标准 化粪池、隔油池 pH值范围为6.9~7.2;化学需氧量最大浓度为54mg/L;悬浮物最大浓度为9mg/L;氨氮最大浓度为0.203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最大浓度为17.0mg/L;总磷最大浓度为0.17mg/L;动植物油最大浓度为2.01mg/L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集气罩/密闭收集+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15m排气筒(DA001)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并满足《**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0﹞2号)中规定限值最严要求 集气罩/密闭收集+喷淋塔+二级活性炭+15m排气筒 (DA001) 粒物最大浓度<20mg/m3;二氧化硫最大浓度<3mg/m3;氮氧化物最大浓度<3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6.80mg/m3
2 集气罩+旋风水膜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2)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 集气罩/密闭收集+旋风水膜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2) 颗粒物最大浓度为<20mg/m3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噪声值昼间最大为63dB(A),夜间最大为54dB(A)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弃物。按固废“**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类固废的收集、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发生二次污染。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规定要求。危险废物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同时执行危废处置转移联单管理制度,严禁擅自处置。厂内危废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流失、防渗漏等工作。 金属废边角料、打磨粉屑、不合格压铸件收集后定期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废焊渣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库,定期外售处理。炉渣、废切削液、废机油、废油桶、废活性炭、除尘器粉尘、废手套和含油抹布为危险废物,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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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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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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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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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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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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