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第十七项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生物质锅炉整治效果不佳,****公司生物质锅炉未按要求停用,另有27家企业生物质锅炉未纳入整治清单,24台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未按要求实施淘汰。
二、责任单位
**市、**市、**市、****政府,****党工委、管委会。
三、验收单位
****环境局、****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共同牵头。
四、整改目标
提升生物质锅炉整治效果,完成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淘汰。
五、整改时限
2024年12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一)责****公司立即按要求停用生物质锅炉,2024年9月底前拆除到位。
(二)按照《****电厂与生物质锅炉综合治理方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等文件要求,对全市生物质锅炉开展排查,2024年9月底前,建立生物质锅炉整治任务清单,督促相关企业对生物质锅炉进行整治。2024年12月底前,淘汰类锅炉停用淘汰到位,整治类锅炉达到**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相关要求。
(三)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联合执法监管力度,依法依规查处生物质锅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七、整改完成情况
整改措施一完成情况:2024年8月20****公司生物质锅炉已经切断所有管线,无法恢复使用,锅炉已拆除到位。
整改措施二完成情况:2024年9月****对全市使用生物质锅炉企业开展排查,梳理出涉及整改企业清单。**市共需整治(淘汰)生物质锅炉企业31家,其中******农场和**市****公司无锅炉,剩余29家已按整治和淘汰分类,其中26台锅炉停用淘汰到位,3台整治类锅炉达到**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相关要求。
整改措施三完成情况:通过召集会议、现场检查等方式督促企业整改。****环境局每周调度生物质****市政府办公室;****监管局对每小时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企业进行专项检查,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0份。联合经发、华海热电、供电公司、港华燃气等部门先后5次赴改造困难的镇(区、街道)开展现场帮扶指导,从企业经济成本、供热管网、供气管网铺设等方面,指导企业采用最优的生物质锅炉替代方案,按照时限要求逐步实施到位。目前已经全部整改到位。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23日)向我市反映。
监督电话:0511-****1925
电子邮箱:****@qq.com
****委员会 ****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