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的委托,****就 **花园小区4-5期安置房雨污水管道清淤及部分维修工程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花园小区4-5期安置房雨污水管道清淤及部分维修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105360.61元
5.最高限价:****360.61元,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标。
6.采购需求:**花园小区4-5期安置房雨污水管道清淤及部分维修工程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内容,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7.合同履行期限:15 日历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 与第(1.6)条相对应的纳税****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 ****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1.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非企业法人等,投标文件中第1.5、1.6、1.7项中证明材料等须用相应文件证明替代。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及项目负责人2025年2月至2025年4月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本次采购活动。
4.2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3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16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2.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上述时间内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资料费缴纳凭证扫描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发送至邮箱****@qq.com。上述超过时限者、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报名不予受理,未报名(购买磋商文件)者不得前来磋商。
3.资料费:300元,售后不退,以报名单位名义缴纳至下面账户,缴纳时备注项目名称。
开户名:****财政所****中心非税收入专户
开户行:****银行施桥支行
账 号:321********010****8110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5年5月21日09 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政府新址北楼302室(**市施桥镇施桥北路107号)
五、开启
时间:2025年5月21日09 时30分(**时间)
地点:****政府新址北楼302室(**市施桥镇施桥北路10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
2. 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不组织磋商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磋商供应商可自行进行现场考察。
3. 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纸质版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U盘或光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4. 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区管委会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5. 本项目磋商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响应。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施桥镇施桥南路57号
项目联系人:朱书记
联系电话: 150****88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扬子江中路189号
项目联系人:花建祥
联系电话:0514-****5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