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原管理区2024年重点险工险段处置工程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05月09日
采购人(全称):****
供应商(全称):****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屈原管理区2024年重点险工险段处置工程
2、采购计划编号:****
3、项目内容:堤防修复、涵管拆除重建、**护坡、**防浪墙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李韬驰
6、联系电话:/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275.00元
合同金额大写:壹佰肆拾万零贰佰柒拾伍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合同
4、付款方式:施工单位每月提交支付申请,业主单位则按照进度款的80%比例进行支付。当累计支付的工程款达到合同总价的80%后,暂停支付,待结算审计或完工验收之后,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 97%。剩余的3%作为质保金,在工程完工一年后予以支付。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5年4月14日,完成日期:2025年12月10日。总日历天数:240天。
2、地点:屈原管理区
3、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
验收方式:本工程严格按国家、省、市现行的相关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和验收。
验收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达到质量检验合格标准。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5年4月14日生效。
七、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其中正本贰份副本肆份,甲、乙双方执有的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4月14日
合同订立地点:****
附件:中标通知书、合同等。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郑旭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