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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国国务院2017年第682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现将“****美沙拉秦灌肠液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美沙拉秦灌肠液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区**里江街91号
建设单位:****
建设情况:位于**市**区**里江街91号:不新增占地面积。主体工程:在原有固体制剂车问内**灌肠液生产车间,固体制剂车间占地面积4348m2,灌肠液生产车间改造面积为290m2,车间包括空调机房、原料暂存区、除尘室、配液区、废物贮存区、生产区等,新增一条灌肠液生产线,年产240万瓶灌肠液产品。公用工程:给水利用现有供水系统,生产用水采用地下水供水;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采暖由现有10th天然气锅炉和1台6th天然气锅炉提供。环保工程:生产车间拆包废气由集气设施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依托现有1座20m危险废物贮存库。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万元。
联系电话:133****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