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治能力提升-介入中心改建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救治能力提升-介入中心改建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宋疃镇**小区11栋202室
成交金额: ****086.81元
评审总得分:87.31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工程类 | |
| 名称 | ****救治能力提升-介入中心改建项目 |
| 施工范围 | ****救治能力提升-介入中心改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门****中心,设置介入治疗室2间以及操作间、设备间、库房等功能房间,****中心恢复为病房15间,改建面积约1700平方监理费约6.6万元。详见附件竞争性磋商文件。 |
| 施工工期 | 90个日历天 |
| 项目经理 | 任新良 |
| 执业证书信息 | 皖234****06751 |
五、评审专家名单:熊玉灵、魏晓黎、崔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考原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收取,代理费共计为:25587.4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线上(使用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质疑”功能)或线下(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未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
2、提交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出投诉,电话:0561-****676。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安****经济开发区白杨路1号
联系方式:0561-****3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郭楼桥河畔雅苑综合楼2楼205室
联系方式:0561-****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晓旭
电 话:173****8006
十、附件
1.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2.磋商响应函
3.二次报价
4.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