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本公司在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前依法主动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全本信息及征求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1、项目名称:****年产热固性环氧粉末800吨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市**区石滩镇岗贝村沙园路西一巷8号;
3、建设单位:****;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5、项目概况:占地面积为300m2,总建筑面积300m2,年产热固性环氧粉末800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及《关于修改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本项目属于“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6——44、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264”中的“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不产生废水或挥发性有机物的除外)”,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6、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分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因素,调查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评价建设项目对各项环境要素及保护目标的影响,提出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7、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8、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
9、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135****9052
邮编:511300
联系地址:**市**区云曦街4****中心写字楼40层4005A、4006房
10、报告链接
链接:https://pan.**.com/s/1Kka5sICZcZDIsWWGHvTFYA
提取码:mit7
****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