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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城市生活污水治理扩面提效项目—****处理厂****处理厂互联互通工程 (施工)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项目编号 | **** | 信息类别 | 施工招标 |
| 招 标 人 |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项目名称 | **市城市生活污水治理扩面提效项目—****处理厂****处理厂互联互通工程 | ||
| 建设规模 | 本工程管线工程起点管线工程****处理厂,终点为店口镇现状3#污水泵站,管线沿S103东复线支线、迎宾路、枫店线、**路、胜利路敷设,管长约20.4km,最大管径为DN600;泵****泵站 1 座(设计规模为1.5万m3/d),****泵站、****泵站、****泵站、3#泵站等4座 。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5月9日10:30时 | ||
| 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项目负责人及证书编号 | **宏峰****公司 吴敢敢 浙133********48925 | ||
| ****集团有限公司 宋武 冀113********09695 | |||
| ****公司 徐鑫淼 浙133********03060 | |||
| ****集团有限公司 张俊 赣135********00857 | |||
| ******公司 陆昭华 浙133********01241 | |||
| 业绩 | / | ||
| 招标人代表 | 应飞鲁 | ||
| 公示期限 | 2025年5月10日 至 2025年5月12日 | ||
| 其他事项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诸****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个人名义的需署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 ||
| 监督电话 | 0575-****300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