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3303/2025-00069 | ||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5-05-09 |
| 信息名称: | ****环境局2025年5月9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情况的公示 | ||
| 文号: | |||
| 时效: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5月9日-2025年5月1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6-****5148
邮箱:****@163.com
邮编:221400
通讯地址:**市钟吾南路17****审批局三楼东环保窗口
1、
| 项目名称 | **市草桥镇6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市草桥镇草桥村、坝头村、古墩村、纪集村及房场村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环评等级 | 报告表 |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25600.55万元,租赁**市草桥镇草桥村、坝头村、古墩村、纪集村及房场村等区域共约1370.77亩,建设6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拟采用功率为695Wp单晶HJT型双面组件和组串式逆变器,建成后采用全额上网运营模式。项目已取得新****办公室下发的**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新政务办备〔2025〕46号),项目代码:****。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细化环境保护措施,在环保篇章中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投资,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制定施工期环境保护手册,做到规范施工、文明施工。 2、项目施工期间应按照《**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印发**市工地污染防治管理规范的通知》(徐大气办〔2021〕11号)等规定要求施工,防止扬尘污染;采取在距离居民区较近的施工工地设置施工围挡等措施,降低施工期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 32/4437-2022)表1标准。 3、项目设置临时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罐车清掏,施工车辆、设备冲洗过程会产生少量的冲洗废水,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上**回用于场地抑尘,施工期沉淀池应设置在远离河流的地方并由专人管理,严禁排入附近河流。运营期废水污染源为升压站场区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罐车定期清掏处理。项目在升压站设置独立的危废暂存间,采取重点防腐防渗和渗液收集措施,避免对地下水环境的不良影响。太阳能光伏组件应设置合理高度,距坑塘水面保持2米以上距离;定期开展坑塘水质检测,如出现水质恶化,应及时开展治理,不得造成水体黑臭。 4、项目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监控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靠近敏感点附近设置临时声屏障等,降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中相应标准限值。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5、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应按照《**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等进行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堆放。尽量做到土石方平衡,对不能平衡的土石方以及其他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并委托有关单位运送至指定受纳场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拟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项目运营期应按“**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旧太阳能光伏组件经集中收集后交由原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应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清运处理。 6、项目应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规范设计,制订并落实详细的施工方案、防洪、水土保持方案、植被恢复方案、生态补偿方案,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面和作业范围,减少临时占地和生态扰动,减少对陆生生态、水生生态的破坏;加强场区生态保护,严禁废水、弃渣、垃圾等污染周边生态环境;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陆生生态、水生生态进行恢复和补偿。严禁超范围施工作业,严禁挤占、扰动和破坏。 |
2、
| 项目名称 | 年产1.3亿只高强度化纤纸管及9000吨泡沫板包装材料项目 |
| 建设单位 | 新凤鸣****公司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发展大道188号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新诚****公司 |
| 环评等级 | 报告表 |
| 项目概况 | 新凤鸣****公司拟投资5504.44万元,****经济开发区发展大道188号现有厂区内,建设年产1.3亿只高强度化纤纸管及9000吨泡沫板包装材料项目。项****经济开发区经发局下发的**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新经开备〔2022〕49号),项目代码:2205- 320354-89-02-465992。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污染物排放量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2、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水处理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完善厂区排污管网。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污水站处理****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泡沫车间蒸汽冷凝水经冷却池冷却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纸管车间冷凝水经冷凝水收集罐,通过泵输送到企业废丝回粒车间清洗油剂废丝,不外排。 3、严格落实《报告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营运期发泡工序废气采用“集中收集+水喷淋+丝网除雾+干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DA031)排放。本项目发泡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和表9要求。 按照《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设置为以泡沫板生产车间为边界外50米,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卫生防护距离为两个聚酯车间外各200米范围、两个浆料配制车间外各50米范围、酯化废水综合利用装置外100米范围、短纤车间外50米范围、长丝车间外50米范围、加弹车间外50米范围、热媒系统外50米范围、罐区外50米范围、污水站外100米及泡沫板生产车间外50米范围。目前该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不得规划、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4、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加强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安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关于做好**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等要求。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桶、隔油沉淀池污泥等危险废物应妥善收集、及时处置,危险废物应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实施转移。 6、严格执行《**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按照《**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建设、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废水、废气及固废储存场所设置环保标志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
3、
| 项目名称 | 应急备用锅炉 |
| 建设单位 | 江****公司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路以西、**西路以北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研究院****公司 |
| 环评等级 | 报告表 |
| 项目概况 | 江****公司拟投资150万元,****经济开发区**路以西、**西路以北现有厂区内,新增1台6t/h的1#天然气锅炉和1台4t/h的2#天然气锅炉,待园区热力管网配套建成后作为应急备用使用。项目****经济开发区经发局出具的《**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新经开备〔2025〕13号),项目代码:2501-320354-89-01-494035。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污染物排放量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2、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水处理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完善厂区排污管网。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纯水制备浓水和锅炉定排污水,锅炉定****处理站处理后和纯水制****经济开发区****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接管废水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经济开发区****处理厂接管要求。待园区热力管网建成后,采用集中供热,产生的蒸汽冷凝水通过管道回用于**阳****公司**西部热电联产项目,严禁外排。 3、严格落实《报告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施工期应实行封闭施工,落实临时堆放、运输、装卸、施工等过程的扬尘防治措施,确保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营运期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DA009)达标排放。项目锅炉燃烧废气执行**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排放浓度限值。 本项目于厂界外设置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目前无环境敏感目标,****医院、学校、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4、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加强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安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关于做好**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等要求。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应妥善收集、及时处置,危险废物应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实施转移。 6、严格执行《**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按照《**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建设、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废水、废气及固废储存场所设置环保标志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