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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厅关于切实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8]4号)等有关规定,**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协会组织专家及**区相关职能部门对《**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程设计》进行了评审。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的《**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程设计》审查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局**分局地质灾害防治和矿产**管理组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763-****617
电子邮箱:****@163.com
**市**区永鑫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程设计书评审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