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水环境综合治理与产业融合发展(EOD)施工监理(非遗出海及冰雪文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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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县水环境综合治理与产业融合发展(EOD)施工监理(非遗出海及冰雪文旅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日期:2025年5月8日10时0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费率:1.43%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费率:1.12%

第三中标候选人:高达建设****公司

投标费率:1.45%

公示时间: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12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公示期结束后不予受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联系方式: 183****5378

地 址: **省**市旌****开发区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二楼

2.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路699****中心B座8楼

联 系 人:马荔、童玉君、李静

电 话:0551-****6070转8019或157****6088、133****3975

2025年5月9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5-09
候选人公示
旌德县水环境综合治理与产业融合发展(EOD)施工监理(非遗出海及冰雪文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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