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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甲方):****
地址:**省**市**区汇东新区丹桂大街811号
联系方式:153****3452
供应商(乙方):****
地址:**市**区**路1240号**报业大楼
联系方式:189****2200
主要标的:
| 1 | 其他服务 | 1(项) | ¥498,000.00 | ¥498,000.00 | 服务内容;1.在**日报和**网公开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纸质与网络公告。 2.收到采购人的发布需求后,在24小时内进行校对排版并发布。 3.在合同期限内,未能准确、及时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时,供应商承诺在1个工作日内及时响应并尽快解决上述问题。 验收要求:1.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省地方标准规定的验收标准。 2.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①成交人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 ②如因成交人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成交人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3.成交人必须遵守采购合同按时完成合同相关工作,若由于成交人原因导致合同迟延履行,成交人应承担采购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 4.成交人应当遵守采购人的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实施完成采购合同应当完全满足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若成交人瑕疵履行采购合同,造成相关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由于非成交人或采购人原因,致使合同实质性条款无法实现的); 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③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合同金额: 498,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玖万捌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7月11日至2026年07月10日
履约地点:自****服务中心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2025年05月09日
2025年05月09日
合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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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