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温州市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龙港市餐厨垃圾处理厂固渣及应急处置服务(自主)采用单 2025-05-09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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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内容:****处理厂固渣及应急处置服务采购

二、预算金额:120万元

三、采购项目名称:****处理厂固渣及应急处置服务

四、公告类型:采购公示

五、采购项目性质:****政府采购)

六、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申请理由:

1、有利于节省运输时间、运输成本,有利于降低二次污染风险:如选择**市以外的单位处理,会大大增加固渣运输距离,从而会较大幅度增加运输成本和运输时间,增加二次污染风险。而在**市选择处理单位,由于运输距离缩短,有利于减少运输时间和运输成本、有利于减少运输过程中对相关城市造成二次污染的风险,也有利于减少运输过程中相关运输人员的工作强度。

2、减少审批的不确定性和风险:选择**市以外的城市处理单位进行废渣处置,需要相关城市行政执法部门审批,处置场单位接其他收外市废渣也需要相关单位审批,审批是否能通过和审批时间都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这对采购人来说是很不利的。

3、选择****实施处理的有利性:目前**市内只有****唯一一家单位具备焚烧处置固渣能力并获得相关批文,在本次论证前,**市餐厨垃圾处理后产生的固渣一直由****(位于龙****发电厂处理。采购人实施后****处理厂固渣处置服务项目,是项目的延续,是合理可行方案。

4、本项目釆用单一来源釆购符合《**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釆购的规定。也符合浙财采监【2021】 2号《****财政厅****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第四条第一款“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可以釆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规定。

八、拟定供应商:****。

九、拟定供应商地址:****对口村灵宜公路以南、七字山以北

十、论证人员专业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职称

专业人员单位

蔡钧

高级工程师

温****公司

王艳

高级工程师

****集团

钱天玮

工程师

**市****公司

建议采购单位按《**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本项目采购活动。

十一、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十二、其他事项: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管理部门提出异议。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地址:**省**市**区玉苍西路1号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166****9874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点:**市鹿****路619号建设商务大厦18楼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33****5238

****管理部门:温****集团****监察室

联系电话:0577-****0267

附件:单一来源论证意见 (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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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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